厦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建议 治高空抛物要劝更要罚
小区物业为业主安装监控,专门盯着高空抛物的恶劣行为。汪燕妮 摄 厦门晚报讯 这两天,本报连续报道了高空抛物的种种现象,接受调查的市民中超过七成遭遇过高空抛物。这种危险行为已让人深恶痛绝。如何消除这种“城市上空的痛”呢?昨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市民谈了各自的看法。他们认为,应完善法律法规,以此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并让大家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自觉防范。 观点 多数人自认倒霉 对肇事者没有约束 法规尚不完善时,宣传倡导很重要 建议:选典型案例做成视频进小区劝导 “现在小区内停满了车,高空抛物小则伤车、大则伤人,闹得邻居之间,业主和物业之间不愉快,已经成了很不和谐的因素。”市人大代表、致公党厦门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郑幸红说,自己也曾遭遇过高空抛物,要找到肇事者并非易事。 郑幸红说,如果能安装监控当然好,因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技术手段的配合,但她同时也认为装监控的成本较大,有些小区可能难以负担。另外,找到肇事者后如何处理,仍然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 “损失比较重的,受害者可能会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更严重的甚至启动刑事程序。但一般情况怎么处理?现在大多数人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肇事者来说没有一种约束。”她说,当前法规还不完善,宣传倡导就很重要。 郑幸红建议,选择几个高空抛物的典型案例制作成视频,进入各个小区内宣传教育,还可以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这比简单的口头劝导效果要好。 观点 无论有意无意 都要让他知道不是小事 不定时巡查,重点区域重点监督劝导 建议:通过培养孩子的好习惯来影响家长 市政协委员、民进厦门市委会副主委张咏说,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与厦门这个文明城市的形象实在不符。他认为,高空抛物有无意的也有故意的,前者是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后者更是文明素养太低,不论是哪一种都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市民意识到这不是小事。 张咏说,除了媒体加大力度呼吁之外,学校教育,社区、物业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现在厦门外来务工人员很多,一部分人刚从农村进入城市,一些不良习惯还没有改变。但是,他们的孩子就不一样了,我们要通过培养孩子的好习惯来影响家长。” 张咏建议,社区、物业的作用更重要,可以不定时地巡查住户的阳台、窗台上是否有易坠落物品,特别是在大风天,更要把曾经发生过高空抛物的区域作为重点监督劝导的对象。“要防止高空抛物,就要让大家都动起来,防患于未然”。 观点 没管好家里东西 掉下去都算故意 发动同小区邻居,互相监督或奖励举报 建议:借鉴国外法律,对高空抛物予以重罚 “只要是自己家里的东西掉下去,不管是故意扔的还是不小心掉的,都属于故意,都应该受到惩罚。”民革厦门市委会兰岚说,虽然有的高空落物可能是对摆放在窗台或者阳台的物品疏于管理无意掉落,但在明知有可能会落下去伤人的情况下,还是放任这种可能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都算故意”。 兰岚说,根据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同一楼内的邻居高空抛物砸到行人或车辆,如果无法确认肇事者,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要求可能造成损害的“嫌疑人”共同承担责任。虽然有些“嫌疑人”是无辜的,但这是用小的不公平来避免大的不公平。 目前,我国类似的侵权行为以民事赔偿为主。兰岚建议,应该要重罚,比如新加坡和日本对这种行为都处罚得很重,可以借鉴。另外,也可以发动邻居或者同一小区的人互相监督,因为一旦出了事大家都要担责任,这就有动力去监督了。当然也可以通过奖励举报者,来约束肇事行为。 她还提出,是否可以考虑通过“高空坠物险”来尽量减少损失。 他山之石 ●香港 特别任务队昼夜监视 掷物伤人最高可罚一万 香港从2003年开始实行“公屋扣分制”,凡公屋居民违反公屋租约条例,诸如高空掷物、乱抛垃圾等行为,除按法例规定实行定额罚款1500元外,还会依例扣分。两年内扣分总额达到16分时,取消公屋租约。 根据香港法例,从楼宇高空掷物伤人的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1万及监禁6个月。如果涉及更严重的罪行,如投掷腐蚀性液体或误杀等,警方可引用其他条例作出检控。 为了精准地找到具体侵权人,自1998年起,香港房屋署就在各栋大楼的不同位置装设俗称“天眼”的高空掷物监察系统,以加强打击高空掷物这类不顾公德的行为。 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前任警务人员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特别任务队利用摄像机、望远镜及夜视望远镜,在空置单位内不分昼夜监视,搜集证据,侦破高空掷物案。 ●新加坡 只是扔个榴莲壳 入狱7天房被收购 在新加坡,一些小区在业主入住时就要求必须签字保证不做破坏环境的事,并遵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责令搬走”的规定,以此约束社区居民都遵守文明公约,不要高空抛物。 曾经有一个案例,有3户人家从高空抛下1个玻璃酒瓶、1个榴莲壳、1个塑胶容器和3个玻璃杯,被人告发后,肇事者分别被判入狱126天、7天和21天。当他们出狱时,又接到建屋局的通知:新加坡国家建屋局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了他们的住房,令其限期搬出住房。这种看似不近人情的惩罚,对高楼抛物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人是有震慑作用的。 (彭菲 整理) 记者 彭菲 警方说法 装了监控乱扔东西的就少了 “要杜绝高空抛物,安装监控是个好办法。”民警说,虽然监控不是万能的,但至少能发挥震慑作用,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去年夏天,本报曾报道了文灶假日双星大厦的商户邵先生安装监控监督高空抛物一事,邵先生说,后来保安还把这份报道张贴在小区的电梯口,高空抛物的事少了很多,“楼上的邻居都知道,这个监控就是专门盯乱扔东西的,所以规矩了很多”。 据了解,不少中高档小区在外墙上安装了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能发挥一定的效果。“监控能起到震慑作用,一旦发生了事也有利于我们调查。”民警说,一般来说,出租户越少的小区,居住人员相对固定,高空抛物现象也越少。 民警提醒,监控在取证时将起重要作用,所以安装的角度和录像的清晰度很关键。有的监控安装位置不对、画面覆盖不全,效果就会打折扣。 (记者 朱俊博) 市民建议 组建一支巡查队 费用可以找物业商量 蒋先生:建议组建一支巡查队,带上高倍数的拍摄器材,到高楼外面去拍一拍。抓住几个现行好好罚一下,罚的时候要叫法院判重一点,新闻报道得详细一点。我好几次就差点被砸到,所以对这个印象很深。组建这支队伍的费用可以找各个大楼的物业管理处商量,几个物业公司可以共同聘请一支巡查队伍,在各个小区来回巡视。 有的给予经济处罚 有的让他登报认错 陈先生:如何整治高空抛物?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查处。一般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没有出人命,都会不了了之,这导致了高空抛物的人胆子越来越大,虽然这当中也有麻痹大意不小心的。我想,高空抛物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该加大力度查处。特别现在城市高楼林立,如果不加大力度,将来可能出大问题。政府应该设立专业班子来监管,厦门不是可以先行先试吗?可以制定处罚条例,有的可以进行经济处罚,有的可以登报认错、警示众人。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警方申请政府出资 在高发点先装监控 陈先生:现在监控设备已经非常便宜了,建议由警方申请、政府出资,先从高空抛物的高发点开始安装,逐年推开,甚至可以全市都装上。这样就有24小时监控,那些抛物的人就躲不了了,也不会连累一整栋楼的人。 (李淑琳 整理) |
- 2013-11-04高空抛物血案敲警钟 深恶痛绝在厦门却屡见不鲜
- 2013-11-02小车竟被砸得“开天窗” 业主吐槽“高空抛物”
- 2013-10-31海沧一小区高空抛物频发 32楼掉下螺丝刀砸死一人
- 2013-10-13入住半年多屡遭高空抛物 福州一女子买大喇叭警告邻居
- 2013-10-11疑高空抛物所致 车停通道上挡风玻璃被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