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准妈妈办准生证却被告之已生育一男一女
高小姐2008年大学毕业,却被居委会告知2007年已登记结婚 东南网11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文 陆军航/图)高小姐怀孕3个多月,正要办准生证,却被居委会告知:早在2007年她已经登记结婚,且生育一男一女。她感到既可气又可笑。经核实,是同名登记错误导致这样的“乌龙”事件。 怪事 她6年前就登记结婚了? “2007年我还在成都上大学,从没到过厦门,怎么会在厦门和别人登记结婚并有小孩呢?”前天,高小姐愤怒地说。 高小姐今年刚结婚,已经怀孕3个多月,准备办准生证。本月1日上午,老公去她的户口所在地——塔埔社区居委会开证明。 没想到,居委会工作人员却告知:高小姐已经于2007年结婚,并育有一男一女,因此无法开准生证明。高小姐的老公并不相信,就问工作人员会不会是同名同姓的,后来对照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是一致的!他还了解到,这位“高小姐”是在同安新民镇四口圳登记已婚的。 对这样莫须有的信息,高小姐很纳闷。据了解,高小姐今年28岁,祖籍三明大田县,2004年在四川成都上大学,2008年毕业后才到厦门。“出了这样的事,我得感谢老公很相信我,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说不定就要闹离婚。”高小姐说。不过,她也感到害怕,若是在老家当地办理这些手续,此事传了出去,她都不敢想象怎么做人。 4日上午,夫妻俩来到了新民镇计生办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核实处理。 乌龙 同名女子信息登记错误 新民镇计生办相关负责人说,了解到高小姐反映的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核实,发现是同名引起的信息错误登记。 据介绍,2010年11月,高小姐曾在同安新民镇办理暂住证,2011年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时,有一名已婚已育的女子与高小姐同名,当时工作人员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此女子的姓名以及婚育信息后,错登在高小姐名下;由于没有办法进行身份证信息的匹配,也无法与高小姐本人联系核实,导致出现这样的失误。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此事已经通报到塔埔社区居委会计生办澄清,高小姐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准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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