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辆超标公车被拍卖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查处违纪行为
措施 ●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活动 ●快速查处顶风违纪案件 ●编印涉及“四风”案例 ●“监督在线”等全程报道 效果 ●公务接待节约经费3577万元 ●3批15人次出国活动受到制止 ●20多辆的超标公务车辆被拍卖 ●3起违纪案件被通报 相关案例 湖里区山地公园 单位公车私自出借 厦门日报讯 市纪委接到群众网上举报,反映湖里区山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陈某德一直将中心的车私用,春节期间还将单位公务用车(闽DW***6)借给朋友私人使用,直到节后才归还。经查,部分投诉内容属实,陈某德在2013年2月8日至13日期间,擅自将单位公务用车借给其亲戚鄢某使用。湖里区纪委给予陈某德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2460元。 筼筜街道 公款购卡 违规租车 9月5日,筼筜街道办举办“2013年社区游泳比赛”,有22个单位约100人次参加。街政办主任苏某是此次活动的负责人。9月4日,在未经街道办领导批准的情况下,苏某擅自让街政办工作人员李某用公款购买夏商购物卡2.6万元,作为游泳装备补助发放给参赛人员。 此外,筼筜街道办违规租用9辆公务车,租金和租期等没有遵守有关标准,有的车辆租期长达2年,有的车辆超出公务车标准,而且租用手续不规范,未履行报批程序,违反了《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租用行为的通知》(厦财行〔2013〕18号)有关规定。 思明区纪委决定,对苏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筼筜街道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思明区纪委对筼筜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责成筼筜街道收回2.6万元购物卡等额现金,清退全部租用车辆。 公款博饼,公款旅游出国,公款宴请吃喝,突击花钱发福利,公车私用……在我市,这些现象被毫不容情地亮起了红灯,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快速受到了查处。9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上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执行细则》,多管齐下,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快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全方位宣传引导,切实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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