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小偷被抓22次还逍遥法外 爱偷公交车上女子
骨癌小偷被抓22次还逍遥法外 因病监外执行,屡抓屡放,屡放屡偷 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水石/文 陶小莫/图)屡抓屡放,屡放屡偷。他28次盗窃,22次被当场抓获,还多次贩毒,却至今逍遥法外。 近日,“神偷”老王在海沧区法院受审。他是一名“老惯偷”,已经年过五旬,却始终“奋战”在盗窃第一线。他频频被抓,却总是因为身患重病获得监外执行。 仗病犯罪 28次盗窃 “我有病,还很严重,怕是撑不到坐完牢的那一天了。”开庭时,老王是拄着拐杖来的,他多次说,自己患有骨癌,还有高血压。 老王是个文盲,黑龙江人,暂住在湖里区后埔村,没有工作,长期靠偷为生。疾病,成了他犯罪的“武器”。他其实家境不差,不过,当他知道自己患上重病后,就开始仗病犯罪,疯狂作案。 他自己承认,最近三年多时间内,至少28次扒窃他人财物,可估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多元。他作案的地点遍及全市各区,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在公交车站或公交车上。 监外执行 屡放屡偷 警方调查发现,他总是针对女性行窃,大都是趁女子上车匆忙之时作案,窃取手机和钱包。而且,他作案时有些肆无忌惮、明目张胆,经常不躲不藏,伸手就拿,拿完就走。因此,他也频频被抓获,在上述28起盗窃案中,他22次被当场抓获,几乎每一次都是刚刚得手就被反扒队员人赃俱获。 不过,由于他患有骨癌,又有高血压。一旦被抓,他就大喊“我有病”。所以,他每次被抓后总能脱身。 在法官眼里,老王几乎是“无恶不作”。他曾多次因盗窃罪获刑,如7年前曾因盗窃罪等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9年前曾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六年半。但由于他患有严重疾病,即使被判重刑,也能获得监外执行,不用坐牢。 数罪并罚 判了八年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王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不过,由于他依旧患病,这一次判刑对他来说也只具有“象征意义”,法官说,他依然患病,还是要监外执行。 据法官介绍,病人仗病犯罪的不少,而且很多病犯都是累犯,每次一放出来,很快就重操旧业,继续危害社会。 对此,法官建议,要规范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对于暂予监外条件消失的,要坚决予以收监执行。同时,也可以考虑设立专区,专门关押这类病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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