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外一小区频繁丢车 居民怀疑物业保安队长监守自盗
线索 欠下债务,保安队长离职 至于传言中涉及的保安队长林某,物业主任王某表示林某已经悄悄离开,连工资都没拿。“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他,打电话一直不接。”小区业委会的一名叶姓委员说,林某没拿走的工资还不够还他欠别人的钱。 小区里传言,林某欠钱不少。有三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林某曾找他们借过钱。他们介绍说,林某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元,但玩六合彩玩得不小。据说,林某欠附近一家食杂店550元,欠一家饭店1000多元。有居民猜测,林某欠下债务,只能偷车去卖钱,后来钱越欠越多,最后只能跑路。 昨日,记者拨打物业主任提供的林某电话,但这个号码现在已变成空号。 >>>链接 惯偷当司机 套现加油卡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同法)雇小偷当司机,同安两家公司损失惨重。他不但频频盗窃公司财物,还持公司加油卡套现。近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1年6月30日,同安某公司董事长发现放在办公室的现金少了2700元。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下手的人是司机陈某。此前,该办公室已经一周之内两次被盗,董事长早就怀疑是陈某所为,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不声张,悄悄在办公室内安装了监控,等待他再次下手。几天后,董事长又发现公司加油卡使用过于频繁,每天都要“加油”,其中一张宝马车的油卡花了4845元,一张奔驰车的油卡花了2941元。公司派人到加油站一查,发现陈某竟然持加油卡的副卡去套现,以10%的回扣诱惑加油站工作人员配合,多次套取现金。 事发后,陈某离开了公司。但是,去年年初,他又换个化名到另一家贸易公司当司机,同样利用职务便利,以办理洗车卡、加油卡和汽车保养的名义,持假发票向公司报销,侵占公司财物共计29321元。去年1月30日,该公司发现陈某携款失踪后,报警将其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是个惯犯,曾因犯盗窃罪于1999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犯票据诈骗罪于2002年11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007年9月24日刚刑满释放。 文/图 本报记者 吴耀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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