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章豫: 请问养老服务机构开业前,应当向什么部门提出开业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2013-10-30 10:05:00] 李副局长: 服务机构开业前,应当向市民政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报告)。 [2013-10-30 10:07:00] 陈女士: 我母亲想去养老服务机构,请问在和养老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的时候,应该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2013-10-30 10:08:00] 李副局长: 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送养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服务内容和方式; (3)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4)服务期限和地点;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其他约定事项。 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 市民政部门组织制定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服务合同当事人参考使用。 [2013-10-30 10:10:00] 罗先生: 请问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有规定服务规范吗? [2013-10-30 10:11:00] 李副局长: 有的。我们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其中,护理人员与自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10,与半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6,与全护理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4; (2)定期编制老年人营养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建立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年人及其送养人公开账目; (3)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 (4)定期为收住的老年人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患传染病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等措施,并通知送养人;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看护工作; (6)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测、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 (7)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和住处进行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整洁。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关爱收住的老年人,不得歧视、虐待、遗弃服务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