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 村庄自建公园可获奖励
厦门日报讯(记者 梁辰 通讯员 范道进)潺潺溪流穿过岛外村庄、试点镇,注入环东海域,这些由溪流串起的农村社区将陆续变身“美丽乡村”。 前日,记者从市建设与管理局了解到,在今年推进“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第一阶段项目计划中,集美区田头村、海沧区山边中心村、翔安区云头村作为美丽乡村和宜居社区的试点项目,预计在年内完成整治。到2014年,岛外各区都将打造出至少一个美丽乡村示范典型。 因地制宜保留田园风光 村里的土路重新拓宽整修,仙景芋种植基地郁郁葱葱,村民在新建的小广场上健身……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集美区灌口镇西北角的田头村,一个基础设施完善、自然环境优美的现代型“美丽乡村”已现雏形。市建设与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美丽乡村”的建设将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溪流、绿道和过境公路等串联起岛外农村社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品位。同时,保留当地田园风光,因地制宜发展岛外特色旅游或农业种植等。 以田头村为例,此次整治工程包含对村内枋塘社、洋坑社、田头社、大岭社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对路面进行硬化、翻新等。由于历史文化悠久,自然资源丰富,田头村将重点发展旅游产业,开发仙灵旗观光果园、仙岭孔雀园等乡村休闲农家乐项目。 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有奖 近期,市建设与管理局启动美好环境与和谐乡村共同缔造行动,以功能完善、生态优美、邻里和美为行动指引,通过流域串联起“点、线、面”,构筑“美丽厦门”大山海格局,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共同打造显山、露水、秀村、融绿的美丽乡村。 据了解,我市建立起以奖励代替补贴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群众参与乡村建设。比如,鼓励村民参与村庄绿化美化,由市区镇提供树种苗木,村民可以认养;村里自行建设超过1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水景、小公园、室外活动场所,经验收达标,市、区按照每自然村每平方米2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村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立面整治,涂装立面或贴砖的住户按照涂料材料价格给予补助,市里奖励每平方米20元,区镇配套相应奖励。 |
- 2013-04-18仓山农民自建公园自得其乐
- 2009-12-02闽江边百米长的一段荒地上 八旬老人自建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