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鼓浪屿城管执法人员慢作为 处理违建只发一纸通知

xm.fjsen.com 2013-10-28 08:10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鼓浪屿城管执法人员被不作为 处理违建只发一纸通知

近一个月来,有关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违建不力的投诉件接二连三,市纠风办会同鼓浪屿管委会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发现,该大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群众投诉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执法工作不规范,存在慢作为现象,有些违建在群众投诉两三个月后,大队的处理只是发出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档案一应俱缺

无法体现执法过程

8月29日,群众举报:内厝澳路52号业主将此处百年建筑的西洋风格屋顶拆掉,私自加层翻建。市纠风办将投诉件转办后,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9月18日答复,内厝澳52号业主只是擅自施工将“坡屋顶翻修成平顶”,该大队将继续跟踪督查。此后,群众再次投诉说,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贴了一张整改通知后,放任违建人继续建设。

10月16日,市纠风办前往现场调查时,内厝澳路52号的建设仍未完工,并没有按照执法大队的要求进行整改。从现场的情况看,业主将原来2层的坡顶建筑变成3层的平顶建筑,而不是大队答复中的“坡屋顶翻修成平顶”,外墙粘贴全新的瓷砖,房屋内部也进行了重新隔间、装修,改变了原有的建筑风貌。

查阅相关执法记录,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经办人员拿出的只有一张8月28日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解释,处理这起投诉,他们实地走访了多次,做了许多工作,还指着未装修完毕的墙体缝隙中露出的旧砖墙说,确实不是整体翻改建,而是在旧砖墙外贴了瓷砖……但这些说法,却没有任何的佐证,因为执法档案缺少了必备的执法记录和相关材料:没有对违建拍照取证、没有现场勘验笔录、没有违建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这些本应是执法过程中的基本动作。

群众投诉3个多月

执法人员只开一张单

同样是10月16日,市纠风办接到鼓浪屿居民举报:鸡山路23号之五302楼顶在违法搭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只来贴了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后长达6个月不见有任何处理措施,执法人员反而劝投诉人“认可”,不要再投诉,因为周边也有很多类似情况。

城管人员是否真的“劝导”投诉人虽无从考证,但鸡山路23号之五及其周边,楼顶搭建确实大量存在。鸡山路23号之五302楼顶的搭建因为新建且规模大,几乎多出一层,颇为醒目。

针对这起违建,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拿出的,只有一张6月份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违建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住宅购置证》复印件都无法拿出。有关投诉记录,该大队找到了7月5日市长专线转办的投诉件。而当时该大队反馈,他们此前已多次接到举报,6月份到达现场时该处已完工,因违建人不在,执法人员开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留置送达。6月5日,执法人员回访此处,发现已停工,由于业主联系不上,执法人员请社区工作人员协助联系,此后就没有下文,没有向有关部门调取资料,也没有采取其他执法措施。

对此,执法人员的解释竟然是:附近的类似搭盖很多,只好放着等统一处理。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