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物价在涨养老金不涨 23年前每月缴10元现每月领48元

xm.fjsen.com 2013-10-24 10:5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陈志坚)1990年,赵先生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购买了十份养老保险,每月支付10元。到今年,缴交期限已满,根据合同上的规定,赵先生每月只能领到48.008元的养老金。但他认为,如今物价已飞速上涨,48元怎么养老?

昨日,这起养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

23年前,每月10元购买养老保险

23年前,27岁的赵先生在厦门一家企业上班,每月工资50多元。当时厦门还没有社保,赵先生担心退休后会没有养老金。恰巧这时,赵先生获知当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正在推一份个人养老保险,保险分为四档,期限分别是50岁、55岁、60岁、65岁。

赵先生选择了50岁那档,一次性购买十份,因此每月需要缴交养老保险金10元。按照合同规定,从27岁开始缴交到50岁,年满50岁后每月可领取48.008元。

现在每月领取48元,赵先生不服

今年3月,赵先生年满50岁。“没人通知可以领取养老金”,赵先生只好自己找到保险公司,但被告知,需要继续缴交到今年11月,12月开始才能领取养老金。于是,赵先生又将到11月份的保险金一次性缴清。

可是,每月只能领取48元养老金,赵先生无法接受。赵先生说,“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10元占到了工资的五分之一,是个不小的数目”。赵先生几次找保险公司协商,但都无果。

赵先生不服,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今年9月份,法院开庭,但是调解无效,于是昨天再次开庭。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