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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针对停车场管理立法 占道超48小时“僵尸车”或罚五百

xm.fjsen.com 2013-10-24 06:54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对“僵尸车”可罚500元

“僵尸车”长时间霸占停车位,令人头疼!但什么样的车是“僵尸车”?

草案新增规定“不得影响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功能或者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时间持续超过48小时”,否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这一罚款金额一审时规定“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此番明确为“500元”,是为压缩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同样的,在道路停车泊位的非停车时段停放车辆的,一审时规定“100元以上200元以下”,此番明确规定为“100元”。

对于“僵尸车”,停放者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将该机动车拖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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