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快递变“漫游” 投诉厦门圆通“打太极”
厦门日报讯 (见习记者 袁舒琪 记者 林森泉 郭睿)网络购物成了越来越受欢迎的购物方式,但在享受“足不出户”的购物体验时,却常常因快递服务而“被拖后腿”。 记者在国家邮政局官网上发现,暴力分拣、快递变“慢递”、货物丢失,这几条都是快递行业被消费者申诉的最常见“罪状”。 近期,本报接到了多个关于不满快递服务的读者求助。其中,有两个案例较为典型——面对消费者投诉,圆通速递“打起了太极”。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快递公司多数利用“服务协议”试图推卸或减轻责任,或干脆不闻不问不予受理,申诉者投诉无门,处境尴尬,最终甚至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案例1 服务协议变身“免责协议” 王女士于今年8月18日,从厦门通过圆通速递寄出了一份快递,快递中有价值为18000元的仪器物件,但圆通速递的运送车在寄送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快递的物件丢失。 王女士因没有保价,于是被圆通速递告知,根据快递单后的“快递服务协议”,王女士仅能获得快递资费六倍的赔偿金。 “只要签名,就等于默认了快递服务协议,”圆通某工作人员表示,但王女士在寄送快递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工作人员的提示,也不清楚有这样的服务协议,她对这样的处理方式十分不满,但多次投诉后,对方仍坚持此赔偿,毫不让步。 案例2对投诉“左耳听,右耳出” 作为收件方的郑女士,近期也十分郁闷,9月28日,她收到来自深圳客户的两个快件,一个9.4公斤,一个4.5公斤,都是由圆通速递公司汽运方式运输,发件人指明到付,那么包含到付需额外缴交20%快递费,郑女士共需支付180元。 郑女士十分疑惑,同时寄来的快递,为什么要被分作两个包裹来寄送,不满一公斤的部分算为一公斤,将包裹拆分后寄出,等于一共收取了15公斤的包裹费用,但若是合成一个快件寄,则一共才13.9公斤,以14公斤来计算,还能节省一公斤的运费。郑女士为此询问发件方,但对方表示,这是快递公司包的包裹,自己并不知情。 于是郑女士向圆通速递投诉此情况,但圆通速递全程都未给郑女士合理说法,记者介入此事后,深圳圆通速递方面也拒绝采访。事后,圆通速递没有再联系郑女士,投诉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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