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磁条消磁 一次性偷书12本已被批捕
书籍本是文雅之物,即便爱书,也不能“爱不释手”就顺手带走了,这种行为可不“文雅”啊。记者调查发现,在厦门外图这类大型售书场所,盗窃图书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预防书籍被盗,图书城只能加强监控及安保力量。 而像厦门图书馆这类以阅读和借阅为主的场所,书籍经常被“开天窗”———书籍部分内容被撕走或割走。这种自私的行为既破坏了图书,又影响了其他市民的阅读。请加强自律,共同爱护书籍。广大读者若发现偷书或破坏书籍的行为,也要积极举报,不可纵容不法行为。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林泳平 张挺)在厦门外图书城一次性偷了12本书,为了不被发现,他还用事先准备好的磁铁条给图书消磁,谁知,还是被工作人员在监控里发现了。 “这人怎么鬼鬼祟祟的?”今年9月24日中午11点左右,厦门外图书城工作人员王洋(化名)在监控画面上看到一男子行为怪异,竟然把选好的两本书塞到腰带处。难道是为了携带方便?王洋从监控里看到,该男子塞好那两本书后,又继续挑书,见四处无人,又把新挑选的书塞到腰带处,直至腰带处塞不下了,他就撩起裤脚,用松紧带将书绑到双腿上。一直到当日下午4点,该男子才走向图书城出口处。王洋一直在监控画面上关注其动态,该男子前前后后一共往自己身上塞了5次书。 “有人偷书,赶快到门口把他截住!”王洋赶紧让另外两位工作人员帮忙截住偷书男。没想到,那名男子身上藏着那么多书,大摇大摆经过防盗仪出口时,防盗仪竟然没有报警。 经查,偷书男子郑某在进图书城之前就事先准备了磁铁条和松紧带,在图书城里挑好书后就偷偷消磁,然后藏在身上,准备将其偷走。郑某此次一共偷了12本书,多数为美术类书籍。 郑某偷盗的书共价值1904元。经查,2010年,郑某就曾经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按照“数额较大”标准(3000元以上)的50%确定。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以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将郑某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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