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每年超2亿元缔造“幸福晚年”大礼包
村民到同安社保中心咨询办理参保手续。何东方摄 东南网10月12日讯(福建日报厦门观察记者叶文彬陈雅玲/文何东方/图)在推进“美丽厦门”行动中,同安区努力缔造市民的“美丽生活”,积极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重阳节来临之际,同安区送给市民一个“幸福晚年”大礼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预计2014年,同安区财政年补助资金预算超2亿元,将“升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办法,并实施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补贴、实施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等,多措并举提升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的生活水平。 困难家庭老人每月可领400元养老补助 “每月还可以领到200元养老补助了,实在太好了”。67岁的村民陈金塔告诉记者。昨日上午,同安大同街道顶溪头村的陈金塔等三位老人相邀结伴,到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咨询详情。当听到自己可能符合享受同安区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时,三位老人非常开心,拍手称好,称感谢政府的关心,给老人家这么大的补助。 陈金塔是大同街道顶溪头村的村民,右手曾多次骨折,加上年纪已大,没有工作,每个月2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生活很拮据。“这样一来,我每个月就能领到400元,生活就更有保障”,陈金塔很是高兴。 据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陈水并介绍,此次实施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补助对象是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条件,但未参保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困难家庭老人。符合条件的,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补助款。 陈水并说:“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困难家庭老人2013年9月30日之后年满65周岁,自年满65周岁次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补助。但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待遇人员不能再享受困难家庭老人养老补助,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外。也就是说,加上原来的城乡居民养老金200元,经济困难的老人现在每月就能领到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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