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赵局长: (二)城市目标: 第一个是国际层面,要建设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 厦门素有“海上花园”的美誉,2002年获E类(特大城市类)国际花园城市第一名。厦门将凭借其独特的城市空间格局,充满魅力的城市景观,开放包容的文化内涵,健康的城市生活,国际水准的硬件设施与软环境,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包括几个特点:一是独特化的城市空间;二是魅力化的城市景观;三是国际化的城市环境;四是健康化的城市生活;五是多元化的城市文化。 第二个是国家层面,要建设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 根据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要求,厦门规划在以下五方面成为典范城市:一是资源节约型城市;二是环境友好型城市;三是创新驱动型城市;四是文化交融型城市;五是社会和美型城市。 第三个是对台层面,成为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试验,创新体制机制,以配套推进区域合作、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支撑体系建设为基础,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建设成为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一是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二是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三是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四是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五是两岸民间交往最亲密基地。 第四个是区域层面,成为闽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厦门属于闽南金三角地区,在生产服务、科技创新、生活服务、公共服务、交通等方面成为具有强大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集聚扩散能力,应发挥优势,在闽南地区构建以下五个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交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生活服务中心。 第五个是城市层面,成为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 厦门将通过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高水准的生活环境、高品质的精神文化生活、民主和谐的社会生活,构建亲切友好的温馨家园、包容互助的幸福家园,具体构建:创业的家园、宜居的家园、平安的家园、文明的家园、多彩的家园。 [2013-10-09 09: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