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企业质量有问题 五种情况老板将被“拉黑”

xm.fjsen.com 2013-10-11 07:0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光豪)“黑作坊”、“黑窝点”都要列入“黑名单”!质监部门将通过部门网站或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布,并采取突击检查、监督抽查等方式,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出台了《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监管范围内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

五种情况纳入黑名单: 1.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3次以上(含3次)同类质量不合格的,或连续两次出现同类质量严重不合格的;

2.近3年内,因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3次以上(含3次)的,或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3.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撤)销资质证书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书、无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

5.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纳入并经批准确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公布的信息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地址、违法内容、行政处罚、处罚日期和处罚单位等信息。这也意味着,老板也要上“黑榜”。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