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职员代公司签购销合同 因“连带责任”成了被告

xm.fjsen.com 2013-10-05 11:03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代表公司签字 个人也要担债?

东南网10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代表公司签字,个人要替公司担债?近日,小吴(化名)因为一次“代表行为”,被判要替公司还款38万多元。

小吴是厦门一家公司的股东,四年多前,他代表公司与厦门一家水泥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承诺对自己的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此后,小吴所在公司一拖再拖,一直未将尾款结清。

在合同中,“履约担保”一条由小吴手写填充,字面表述为他是公司法人,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水泥公司向小吴所在公司供应了总货款为43万多元的水泥。

之后,小吴公司只支付了5万元货款给水泥公司,拖欠382936元一直不还。2009年8月,小吴又向水泥公司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承诺结算余款,并承诺逾期未还清,则按月2%支付违约金。但是,小吴及其公司还是没有支付尾款。水泥公司等了好几年,一直拿不到钱,最终将小吴告上法庭。

成为被告后,小吴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认为,自己在整个签约、履行过程中的一切民事行为,都是职务行为,没有任何超越职权的个人行为,因此,不应该由他个人来承担公司的债务。法官说法签字承诺就要承担后果

一审法院认为,小吴应当对其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有明确的认知,其在还款承诺书中欠款人处签字确认,且明确承诺还款日期及违约金,已清楚表明小吴单方承诺同意承担公司所欠债务,其行为已构成“债务加入”。

此外,在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小吴备注其对公司所欠货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始至终,他均未以经办人的名义进行签署,反而是以客户和欠款人的名义,进行结算和还款承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出具还款承诺书系职务行为。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小吴偿还公司所欠的尾款及违约金。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