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聘用导游服务费厦门有标准 夏天有高温补贴
东南网9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郭道圣 黄磊)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出台临时聘用导游服务费标准,明日起,导游带团将有统一的服务费标准。 据悉,经厦门市旅游协会和厦门市导游协会会商决定,自10月1日起,各旅行社可根据自身团队情况及对导游服务品质的要求,按以下参考标准向临时聘用导游人员支付导游服务费。 具体标准为:14人以下团队,150-300元/天;15-25人团队,10-20元/人·天。本省内(出厦门境)服务费在此基础上补贴50-100元/天。单接送机服务75-100元/次(早上7:00前和晚上10点后无大巴接送应有交通补贴20-25元),如接送机有行程须按半天工作量付费,团队如不含餐应有误餐补贴20-25元/餐(午晚餐),10元/餐(早餐)。此外,7月、8月、9月三个月应有高温补贴10-15元/天。而工作量核算为每天中午12点前为半天,12点后为全天,22点后应有加班补贴。 旅游部门还建议旅行社使用中、高级导游员时,可根据其带团质量和效果及团队客人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分别递增20%的导游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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