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 为闽首个获封城市
原标题:厦门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 为闽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8% 厦门随处可见绿色,图为海湾公园。记者 常海军 摄 厦门于2009年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42.8%,在城区步行500米有休闲绿地,步行15分钟可到一个公园。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昨日,在南京召开的2013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厦门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福建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该称号的获得,为“美丽厦门”建设添上清新的一笔。 厦门市于2009年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2010年3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厦门进入创建行列,厦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全面展开。 3年多以来,厦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统筹发展,初步形成了城市与森林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厦门努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山、海、岛、城集于一体的城市森林网络,实现了四季有花、终年常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自创建以来,厦门市新造林面积4822.13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1.03%。目前,厦门的森林覆盖率达到42.8%,城区绿化覆盖率为41.7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38平方米。全市建有分布相对均匀的各类公园绿地366处,各级各类公园88个(其中森林公园7个),在城区步行500米有休闲绿地,步行15分钟可到一个公园。 除了厦门外,今年另外还有16个城市获此殊荣,分别是:江苏省南京市、山西省长治市和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抚顺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池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和济源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和玉林市、四川省广安市和广元市、云南省昆明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8个地市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殊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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