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出台新规规范小区公摊收缴
xm.fjsen.com 2013-09-21 08:55 骆余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物业想从公摊中盈利今后难喽!记者昨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市物业小区公用水电费用代收代缴及其费用分摊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底出炉,或于明年元旦开始施行。 据悉,《办法》拟要求物业小区内的公用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单位提供代收代缴和按规定合理分摊服务,物业服务单位在代收代缴和分摊公用水、电费用时不得有任何借机盈利行为。此外,《办法》也对小区内的公共用水用电是否安装独立的计量表具进行了说明。上述《办法》将适用于厦门辖区范围内有提供专业物业服务的物业小区,包括住宅物业小区和商业物业小区。 即日起到10月18日,上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在厦门市物价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登录物价局网站,进入意见征集页面,在意见栏填写意见;二是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592-5397012;三是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zywu@xmwj.com;四是通过邮寄方式: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东侧1106室(361012)。 |
相关新闻
- 2013-09-18龙岩水务要经适房居民缴公摊水费 不缴限时供水
- 2013-08-09“莲东小区公摊水费”续 住户需承担百分之六十
- 2013-07-27百万漏水费业主分摊?管道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
- 2013-07-19公摊那些事儿:自己测量的不算 也不是越低越好
- 2013-03-26公摊电费太高商家受不了 电表被拆孩子点蜡烛写作业
- 2013-02-06业主不满电梯装显示屏用公摊电 省特检院:可不装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