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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装燃气管引大火 公司赔偿业主12万元

xm.fjsen.com 2013-09-17 15:33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燃气公司的员工上门安装燃气管道,突然闪出火花,安装人员和女主人阿丽(化名)都被烧伤。为了赔偿一事,阿丽把燃气公司告到了思明区法院。

今年3月17日,燃气公司的两名安装人员上门帮阿丽安装燃气管道。一人到窗外打开了外管道的阀门,另一人连接管道时发现孔的口径不够大且错位,于是拿起电锤扩大墙孔,就在这一瞬间,电锤的火花点着了燃气,喷射出来的火苗直扑阿丽的脸。

阿丽立即前往医院,医生诊断7%体表Ⅱ-Ⅲ度火焰烧伤,脸部、颈部和双手出院后还有明显的疤痕。因此,阿丽要求燃气公司赔偿治疗费、整容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费用共约25万元。

在法庭上,燃气公司虽然承认了安装人员操作不当的问题,但认为安装人员的操作是应阿丽的要求,因此阿丽对事故的发生上应承担一半的责任,公司只愿意赔偿8万元损失。

法院认为,专业的燃气公司应提供专业安全的服务,不管住户是否要求进行违规操作,安装人员都不应违规进行操作,燃气公司存在重大过错,阿丽无需担责,最终判决燃气公司赔偿阿丽12万余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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