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声音 > 正文

我市珍稀物种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xm.fjsen.com 2013-09-16 08:54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   最后请您介绍一下,厦门有哪些珍稀野生植物? [2013-09-11 09:29:00]

王副局长:  厦门地带性植被属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全市分布的植物种类隶属于178科1186种,其中蕨类植物17科22种,裸子植物9科12种,被子植物141科888种。比如说有被称为“活化石”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桫椤,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白桂木等。 [2013-09-11 09:31:00]

主持人:   谢谢王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的问题。 [2013-09-11 09:32:00]

同安人:  野猪多,经常毁坏农作物怎么办? [2013-09-11 09:35:00]

王副局长:

野猪危害农作物较为严重主要原因除了虎、豺等天敌减少以及近些年枪支加强管理后,猎捕强度下降外,农耕区的扩大客观上也侵占了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加剧了危害损失,例如山陇田和深山区受损程度明显高于平原地区。

实践证明,通过科学实施猎捕以合理控制野猪种群数量,是防控和减轻野猪危害的有效措施,根据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控方案,我市护农猎捕野猪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专业性护农狩猎。在野猪农林业较为严重的危害区,可依托护农猎捕野猪开展较好的1-2个乡镇为主体或具备条件的单位,招募优秀猎人,依法成立专业护农狩猎队。

二是季节性护农狩猎。在大山区、偏僻林区,因护农需要猎捕野猪的农民,可由乡镇政府组建农民护农狩猎队,依法开展季节性猎捕活动。需要强调的是,护农猎捕野猪务必要规范、科学开展,要加强对猎捕人员的培训和猎捕活动的监管,严格落实《猎捕证》和《持枪证》“两证”管理制度,确保猎捕安全和社会安定,防范乱捕滥猎野生动物。

[2013-09-11 09:43:00]

张先生:  请问厦门有哪些自然保护区? [2013-09-11 09:44:00]

王副局长:

厦门海洋珍稀物种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海域,总面积33088公顷。保护区保护区由原有的厦门中华白海豚省级保护区、厦门大屿白鹭省级保护区和厦门文昌鱼市级保护区合并而成。保护区保护12种珍稀物种及其生境,分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文昌鱼、黄嘴白鹭和岩鹭,以及(小)白鹭、大白鹭、中白鹭、夜鹭、池鹭、中背鹭、苍鹭和小杓鹬等8种鸟。其中有6种是国际双边候鸟协定的物种;白鹭是厦门市鸟,也是原来的省级保护动物。

2011年厦门市政府批准建立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包括骑马山四周规划道路内侧和通屿湿地五缘湾道以北、环岛干道以西、五缘湾西北侧支路及湖面西岸以东区域,总面积约40公顷。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栗喉蜂虎及其繁殖、觅食和栖息的自然生态环境。

[2013-09-11 09:51:00]

林小姐:  您说,保护野生动物事业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很多挑战,请问接下来,市政园林局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 [2013-09-11 10:00:00]

王副局长:

一是加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增加大家对这项工作的了解。每年的10月份为福建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我们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开始,我们将用2年的时间开展对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工作。根据普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保护。

二是规范对驯养繁殖企业的管理,打击迫害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举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违法行为,如果有发现此类行为,可以拨打110。

三是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修复和保护,比如杏林湾正在修复紫水鸡的栖息地。

[2013-09-11 10:10: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王副局长做客厦门市政府网,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3-09-11 10:15:00]

责任编辑:卢超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