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集美:大手笔缔造大美之城

2013-09-10 13:00:10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创新之城

好政策激发区域发展蓬勃活力

近年来,集美区在“强二进三”(做强做大第二产业,加速推进第三产业)产业导向下,不断夯实工业基础,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创新、出口、人才引进、标准化及品牌发展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激发了区域经济活力。

7月29日,作为集美区培植和发展新兴产业的高科技功能性科学基地——位于集美新城集美大道东北侧的海峡两岸创新创业园(创业大厦)建设项目封顶,工程进入内部砌墙以及二次装修阶段。该项目于2011年4月份开始动工建设,按计划将于明年7月份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一些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高科技创新产业将在这里聚集,这个具备科技研发、孵化、中试、转化、产学研结合及其他科技合作的综合性研发中心或平台,将成为集美区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又一个“加速器”。

为进一步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今年,集美区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支持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并制定相关鼓励、奖励政策。

比如,辖区企业被认定为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可获20万元奖励。若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被认定为省市级创新型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奖励。而企业科技人员获得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奖励;辖区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获得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