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专偷奔驰宝马车后视镜 一个晚上在厦作案13起
xm.fjsen.com 2013-09-07 10:41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陈艳通讯员集法宣)专偷奔驰、宝马后视镜,一夜之间,在厦门市作案13起。近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胡某有期徒刑4年2个月、3年10个月。 2012年9月22日,王某、胡某了解到奔驰、宝马车的后视镜能卖上好价钱且比较容易剪掉偷走,便伙同“涂某强”、“涂某德”(均为化名,另案处理),预谋到厦门专偷奔驰、宝马车的后视镜。当晚11点,四人从广州市驾驶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一路直奔厦门,并于次日早晨7点左右到达厦门。 9月23日晚上8时左右,四人来到湖里区一茶庄门口,由王某和涂某强在一旁望风,胡某与涂某德用随身携带的两把长约10多厘米的剪刀,撬剪一辆宝马车后视镜。得逞后,四人又分别在思明区、同安区、集美区疯狂作案。至次日凌晨4时,四人剪掉并偷走13部奔驰、宝马车的后视镜,总价值达8.7136万元。 为了防止作案时开的汽车被电子眼拍到,四人还使用了两张假车牌,来厦门时使用的为广西车牌,而作案得手后回广州使用的则为浙江车牌。 据二人供述,撬剪所得的宝马、奔驰后视镜带回广州后,由涂氏兄弟进行销赃。事后,王某分得2000元,胡某分得3000元。 2012年11月,厦门警方奔赴广州市将被告人王某、胡某抓获归案。归案后,王某、胡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厦门市集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8.7136万元,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曾经四次因犯盗窃罪被其他法院判处过刑罚,构成累犯。鉴于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王某系累犯、有盗窃前科,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
相关新闻
- 2013-09-06给自己车放个水 长乐一司机被按盗窃拘留
- 2013-09-05因一起游玩时缺钱 4少年结伙盗窃电动车10余辆
- 2013-09-04万象城现女子盗窃团伙 记者识破美女行窃遭电击报复
- 2013-09-02长乐男子到便利店施展数钱“障眼法” 捞走万余元
- 2013-09-02湘籍盗窃团伙向商户柜台伸“黑手” 通过邮寄销赃
- 2013-09-02美国纽约机场7名行李搬运员因涉嫌偷窃被捕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