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盗卷进巨额车贷纠纷 厦门一市民收到北京法院传票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莼 见习记者 袁舒 市民来电 隐私泄露遭遇无妄之灾 林女士:“我因个人资料被他人盗用,被陌生人用做买车的担保人,向购车金融公司贷款担保21万多元。我毫不知情,直到8月29日收到北京法院寄来的传票才知道这事。事发后,我去咨询律师,对方说传票是真的,9月底在北京开庭。即使最后胜诉了,也得耗费我上万元,真是无妄之灾。” 律师提醒 重要证件务必谨慎保管 那么,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呢?郑志宁律师提醒市民,一定要有保护个人综合信息的意识,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要谨慎保管,若因某事项需要提交证件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标明此件的使用用途,以免被作为他用。 “您好,这是您的快件请查收。”近日,快递员给市民林女士送来了一份北京的快件。她打开后发现,里面竟装着一张北京法院的传票,一看吓一跳:她无端多出了个姓巫的“表亲”,还成了他的买车担保人。“表亲”贷款21万多元不还,被告上法庭,她也成了被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女士的个人资料到底是如何被人盗用,又怎样成为陌生人的买车担保人?带着种种疑问,昨日下午记者进行了调查。 “表亲”从何而来? 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寄来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了一份签订于2012年2月17日的购车贷款合同。合同显示,借款人巫某和“担保人”林某是“表亲”,且巫某为厦门巨丰工贸有限公司经理,月薪15000元。记者试图拨打合同上巫某的联系方式,却始终无人接听。而“担保人”林某的联系方式也并非林女士的联系方式,电话显示“空号”。 随后,记者通过巨丰工贸了解到,巫某早在去年初就已离职,且任职时并非经理,只是普通员工而已,工资也不可能上万元。 谁担保“表亲”买车? “合同上除了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是我的真实信息外,其他都是假的。”林女士说,合同上出现“担保人”林某的签名,可她从来没有签署过类似的合同,“是谁假冒我,帮这个人做担保?” 对此,殿前某汽车4S店相关负责人说:“客户办理按揭贷款时,必须出具担保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且本人需要当面签字,我们才会将材料递交给金融公司审核。”当时为巫某办理购车、贷款手续的客户经理已在一年前离职,暂时无法证实到底是何人与巫某一同前来购车,是否有人冒充林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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