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产销假烟案在厦判决 主犯总狡辩判无期
庭审直击 不坦白只狡辩 法院从重处罚 主犯王某利是厦门假烟犯罪案件中零口供批准逮捕的第一人。到了法庭上,他依然坚持不说真话,自始至终不坦白交待,竭力狡辩。 在接受公安审讯时,王某利总是说:“不知道”、“别人叫我去的”、“都是通过网络联系”。在法庭上,他依然采取一种自认为“聪明”的辩护策略,推脱说“我不知道货柜里装的是假烟”。 法官反问他,既然不知货柜里装的是假烟,那么为何有一批假烟在希腊被海关查获时,王某利会出面交涉,交了15万元保证金“处理后事”? 王某利还把所有刑事责任全推给“幕后老板老朱”,但是,他却不能证明“老朱”其人的存在。 因此,法官判决认为,王某利和张某在庭审时都拒不如实供述,认罪态度不好,都应从重处罚。而同案的陈司机则因主动认罪,获得从轻处罚。 幕后揭秘 被抓一次赔6万 坐牢每月给1万 假烟销往国外,利润惊人,回报率最高达几十倍。以一包“万宝路”为例,假烟的生产价格大概是一元人民币,而到了国外要卖5欧元,合40多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如果走私案值上亿元,大部分都是“纯利润”。那么,在跨国走私假烟团伙中,利益是如何分配的?经查,在被抓获的三人当中,王某利分“大头”,同伙张某和陈司机拿“小头”。 张某是运输车的车主,他和王某利谈好,每趟收取3500元“好处费”。 驾驶员陈司机是张某找来的,他说,刚开始,他每运送一趟假烟,可以收到1500元钱。 不过,除了每趟的抽成之外,老板还另有“激励机制”。陈司机说:“老板还承诺说,如果出了事情,他会出面处理;如果我被抓,会一次性赔6万元;如果我被判刑,每个月会给1万元。” 面对这样的“诱惑”,陈司机答应了。于是,他从2010年初就开始参与假烟走私。不过,陈司机从张某那里拿了数月“工资”后,就感觉很不满。“走私假烟风险这么大,他还不按时给钱。”合作数月后,陈司机多次向张某抱怨“不能拖欠走私人员工资”。 随后,张某不堪抱怨,就带陈司机和王老板见面。这一次见面后,陈司机的抽成待遇大幅度提高。王老板当场答应,今后工资由他直接付,绝不拖欠,还答应多给他每月5000元的保底工资及其他费用,并且在每趟装假烟现场再给他200元补贴。 陈司机说,他一共为王老板运了几十次假烟,王某利平时隔一两次就会打电话给他,叮嘱其要“注意安全”,还交待说:“如果遇到抽查,一定不能把我供出来。如果你进去,我一定会按之前承诺的给你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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