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鹭岛一号”特大跨国假烟案宣判 案值千万涉8国

xm.fjsen.com 2013-09-04 07:12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法院判决]

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某毅的认罪态度较好。王某利和张某毅在庭审时则百般狡辩。王某利表示,从来都不知道其组织运输的货物是假烟。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利、张某毅、陈某取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烟而非法运输出口,货值金额102498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系共同犯罪。其中,王某利组织、指挥运输,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毅及陈某取系从犯。

昨日,厦门市中院一审判决王某利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毅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陈某取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