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东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
有关部门对我市交通安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体系确实存在一些短板。例如,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偏低,出行习惯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岛外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缺失,路段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检验监管不够到位,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能力不足;尚未建立全社会交通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弱,执法科技水平不高等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密集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与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先后下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12年8月3日,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九条措施〉的通知》,并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题会议,部署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求通过三年综合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手段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我市提出编制《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基础工程建设规划》,计划通过三年的综合整治和建设,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可以说,这是建设美丽厦门、平安厦门的基础保证,也是服务民生的迫切需求。
举措
建设“12345”防控目标
夯实道路安全预防基础
针对厦门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市道安办提出“构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体系、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基础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设规划。简单来说,就是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打造“一个体系”、形成“两个机制”、强化“三个手段”、建设“四大工程”、构建“五大系统”,将省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夯实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的基础,最终实现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度超前的发展需要,为创建美丽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保驾护航。
打造“一个体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特区立法或政府规章,明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作机制、运作机制和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确保资金保障,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使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标准化。
形成“两个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改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及整改的责任归属、建立排查队伍、保障整改资金等。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包括准入标准和退出标准,设立驾驶人、运输企业违法事故记录与个人、单位信用挂钩制度。
强化“三个手段”——即人防手段、技防手段和物防手段。在公安、交通、城管等交通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壮大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在镇、街一级建立专职交通协管队伍,强化人防手段。在主干国、省、县道路应用视频监控、信号控制、电子警察等技术防控技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和科技应用水平,加强技防手段。根据不同交通构成和路段类型设置相应等级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危险路段、低标准路段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道路整体安全水平,提高物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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