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10天丈夫借款7万 前妻被判一起偿还
xm.fjsen.com 2013-08-14 11:30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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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思法)离婚6年,因为前夫阿发欠债不还,小丽被债主告上法院。小丽很委屈,说这笔钱是离婚前10天阿发找人借的,自己全然不知(当事人均为化名)。 1996年,小丽和阿发结婚。结婚10年后,两人离婚。2007年8月20日,也就是离婚前10天,阿发向朋友张力借款7万元。法庭上,小丽表示,自己对前夫的这笔借款一无所知,更别提把这笔钱用于家庭生活开销。何况还是离婚前10天丈夫向别人借的,这笔钱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不能由她来负责。 思明区法院认为,这笔债务是阿发和小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认定7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要一起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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