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 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
文明创建 三点要求 ●一要紧贴目标定位,把文明城市创建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 ●二要突出重点难点,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的创建水平 ●三要强化责任,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效 厦门日报讯(记者 蓝碧霞)今年是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周期的第二年。昨日,市文明委工作会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出席并讲话。 市长刘可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等出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主持。 王蒙徽指出,我市连续三届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的要求,坚定信心,坚持不懈,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王蒙徽对下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紧贴目标定位,把文明城市创建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在市民群众。无论是厦门人民,还是在厦门生活过的人,都把厦门作为自己的家。最近我们在编制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需要大家一起来凝聚共识。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目标、内涵、手段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厦门市民,都是要为老百姓打造更好的家,都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厦门的具体实践。要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融入正在推进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中去,融入到美丽厦门的共同缔造中。 二要突出重点难点,全面提升文明城市的创建水平。要精细管理。良好的习惯是靠严格执法、严格规定培养出来的,一方面要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才能够把城市管好。要共建共享。城市是给人生活的。文明城市的创建,要跟文明市民共同成长,让广大市民参与进来,更好地热爱这个城市,爱护这个城市,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才能更好地提高城市文明水平。要完善配套。中国式过马路有其思想认识的原因、道德素质的原因,其实还有很大的原因是设施不完善,我们要根据老百姓的需要,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便利的环境。要提升服务。把政府的服务做到纵向到人、进家入户,使服务能给到社会的每一个人。要培育精神。只有培育城市的独特精神,才能不断提升我们城市的素养水平,使城市形成持久的文明。各区在创建中,要不断提高市民的道德素质,提升厦门精神的培育水平,使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持久。 |
- 2013-08-12厦门文明城市创建三大公共问题亟须解决 乱停车居首
- 2013-08-12关于印发朱清同志在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报告会上讲话的通知
- 2013-08-12文明城市的火车站
- 2013-08-12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报告会召开
- 2013-08-12东南网: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报告会召开
- 2013-08-11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体育:参加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报告会
- 2013-08-11国内旅游新闻:福州:省市部署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工作
- 2013-08-11天津网:福州:省市部署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