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街道爬出只鳄鱼吓坏路人 民警送它去动物园
xm.fjsen.com 2013-08-11 07:26 房舒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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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被胶布捆绑 身上多处伤痕 这只公鳄鱼长约1.2米,体重12斤,身上鳞片呈深灰褐色,嘴巴被白色胶布缠住,眼睛机警地观察四周。 据厦门市海洋渔业局的工作人员李先生介绍,这是一只泰国的暹罗鳄,初步鉴定为人工饲养。昨天上午10点半,他们将鳄鱼交给集美南顺鳄鱼园。 “它大约2岁,价值500多元,因为长时间没有吃喝较为虚弱,嘴巴周围全都溃烂,从伤口来看被绑有20多天了,背部鳞片也有多处破损,左前脚骨折、脚掌红肿,身上还有多处被挤压的痕迹。”南顺鳄鱼园的技术员曾祥云说,鳄鱼喜欢阴暗、潮湿的沼泽环境,出现在炎热的马路上,生理机能已有损伤,“好在经过治疗,它已经脱离危险。” 曾祥云说,它是今年送至鳄鱼园的第3只鳄鱼,前2只都在翔安发现,“厦门岛内基本没有野生鳄鱼,野外也很少发现,所以市民不必惊慌。”他想借此提醒大家,一旦发现鳄鱼不能慌张,先仔细观察它的嘴有无被绑住,再报警,不要轻易徒手去抓捕,因为鳄鱼的移动速度是1/8秒,而且牙齿非常尖锐,杀伤力很强。 食鳄鱼是否犯法 主要看来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厦门目前有不少饭店和大排档在出售野味,2到3岁的时间段是贩卖鳄鱼的最佳时间,在厦门出现的鳄鱼基本是从越南、柬埔寨或泰国来的。 南顺鳄鱼园的曾先生告诉记者,暹罗鳄隶属爬行纲、鳄科,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具有繁殖能力强、生长快、皮质优良等优点,是我国人工饲养最多的鳄鱼之一。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厦门市嘉铠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戴明忠,他说,食用鳄鱼最主要是看身份,野生鳄鱼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食用会触犯刑法;食用饲养的鳄鱼不会触犯法律。如果鳄鱼伤人,饲养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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