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夫妻因外遇问题离婚 法院判给妻子56万精神赔偿
xm.fjsen.com 2013-08-10 09:48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认为,夫妻应当相互忠实,阿雄与他人发生婚外情,阿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阿雄同意支付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阿雄认为这是违背其真实意思的,但却没有证据来证明,因此无法采信。 经湖里法院一审判决,阿雄应当支付阿丽精神损害赔偿金56万元。 延伸阅读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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