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98家民办园 今秋将限价收费及实行分级补助
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集美区完成2013-2014学年度年民办幼儿园分级限价管理,共有98家民办幼儿园参加签订分级收费管理协议,约占参与评估定级的民办幼儿园总数的91%。其中一级园3所,二级园18所,三级园34所,基本合格园43所。 这些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和分级补助政策,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的每生每月保教费(不含伙食费)分别实行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不等的最高限价,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的保教费可按最高上限上浮20%。(康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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