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政府谈“小城镇建设”
主持人:请问汀溪小城镇如何培育和壮大我们的特色产业? 同安区陈国栋副区长: 汀溪小城镇建设中,我们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 一产农业方面。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目前,褒美村的竽头、路下村的生姜、汪前村的岩葱以及顶村村的茭白已成为全市家喻户晓的一村一品。 二产工业方面。汀溪镇现有惠尔康集团有限公司、景田百岁山矿泉水公司两家支柱工业企业;如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不断壮大工业,我们立足实际,积极引进了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厦门抽水蓄能电站。目前已完成前期勘探工作,正在进行专题报告编制及可研编制工作,预计8月份完成可研编制工作,争取9月前取得国家发改委可研报告的批复。 三产旅游方面。2012年汀溪镇全镇旅游人数达50万人次,是2010年的162%。旅游产业已逐步壮大。 一是突出以温泉为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两家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翠丰酒店”和“盛之乡温泉度假酒店”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各种商务会议、休闲度假胜地。 二是全镇乡村旅游、农家乐不断完善,顶村村的“顶上人家”、造水村的“榕泽山庄”、五峰村的“德安古堡”、前格村五里林的“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项目已建成运营,农家乐也不断增多及日趋完善。 三是举办“春色汀溪”最美小城镇纪行时尚摄影骑行之旅、海峡两岸(厦门同安)温泉文化旅游节暨厦门自驾游活动、浪漫樱花季缤纷情人节及首届汽车越野赛等活动,不断展示汀溪独特的旅游资源,不断集聚人气,提升汀溪小城镇生态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厦门抽水蓄能电站,请问具体是什么项目? 同安区陈国栋副区长:厦门抽水蓄能电站是我区立足实际,在探索如何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工业的科学实践,项目选址于汀溪镇汪前村,计划总投资80亿元,由国网新源公司与同安国投集团按85:15的比例出资建设。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14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万千瓦的混流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23.45亿千瓦时。2010年10月,项目预可研报告通过审查;2011年5月,国家发改委同意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目前,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正在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报告审查前,需完成的21项专题报告(或批文),已完成18项。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3项专题报告预计在8月完成,争取9月前取得国家发改委可研报告的批复。 主持人:请问汀溪小城镇建设对群众来说有哪些具体受益? 同安区陈国栋副区长:小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宜业城市综合体,最终的目的是让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3年的建设,我们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套建设。 (一)宜居方面 1、文教卫生配套齐全。 在全省首创“十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配套教学楼、图书综合楼、实验楼、体育馆、食堂宿舍楼等,建成后初中部由同安一中接管,小学部由实验小学接管,整合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让学子在此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汀溪卫生院在全市设立首家红十字卫生院,举办多次惠民医疗服务;并与厦门中医院挂钩,结合温泉养生推行中医理疗等。 2、路网交通便捷安全。 新建五级客运站,作为全镇对外交通的主要枢纽。新建汀溪大道、汀溪中路、汀溪南路等主次干道,完善镇域内所有通村道路、道路安保设施建设,便捷、安全的交通路网基本形成。 3、市政配套不断完善。 自来水厂及供水主干管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山顶村人饮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养殖退养、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及水源日常监管工作,有效保障水质,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厂及加压泵站建成,四合一环卫设施、生态公厕、清洁楼建成投入使用,生活污水及时处理、垃圾及时转运。 4、创建完成“绿色乡镇”。 号召全镇开展“造林绿化美化”工作,推进绿化城市、绿化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建设,结合洋麻山山体,发展自行车道、风筝广场,打造成为一个供居民休闲、文化活动的运动公园;结合旧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推进生态型沿溪景观绿化、街头绿化、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等,2011年底获评省级“绿色乡镇”。 5、综合整治环境景观。 全镇旧村改造及老区山区重点村共13个村全部完成建设,新建篮球场、文化活动室、健身器材等文化休闲场所,并进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镇区主要街道景观综合整治、溪流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真正乐享到旧村改造成果。 同安区陈国栋副区长: (二)宜业方面 1、为切实保障了汀溪水库水质,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养殖退养项目实施水源地生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政策补偿和科技扶持等多元化的补偿形式,从2012年8月1日起,当地退养居民每人每年发放1300元的生态补偿款,今后随着厦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幅度的1/3进行调整,补偿时限20年,并按失地农民保险的办法办理养老保险。 2、统筹发展传统农业,推进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商务旅游、山水游、文化游、乡村游,完善发展温泉度假酒店、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开发具体纪念性、艺术性、便携性的特色旅游商品,形成休闲旅游商业圈,带动一村一品等农产品销售。 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农办等部门关于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和若干配套扶持政府的通知》(厦府办[2011]198号),在小城镇设立经营的企业均有税收优惠,如:(1)企业在小城镇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或节能节水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等;(2)新入住小城镇的大型商贸企业,自营业当年度起,其交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收入级次三年内予以全额拨补等;(3)对小城镇成立并经确认资格的社区股份合作组织,自盈利年度起连续五年内,共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按照收入级次全额予以拨补等。 4、购买小城镇变通自住房的,也有优惠政策,如对所缴交契税给予购房款总额0.5%财政补贴,由房产主管部门在交易时先征后返。购房户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方面享受小城镇居民同等政策。(详见厦府办[2011]198号) 5、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号),对在小城镇创办企业或在小城镇企业服务的,户口可优先迁入,如:(1)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骨干在以上企业服务满3年;(2)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3)购买2003年4月25日之后(不含当日)取得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购房者。 主持人:好的,谢谢陈副区长的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