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不肯养孩子 偏要与“小三”争夺儿女抚养权
相关新闻 富豪告小三 争夺私生子 一审被判败诉,法官称有钱未必能获抚养权 富商王豪虽有自己的家庭,但仍与林敏生下一儿一女。但他对母子三人越来越冷淡,甚至拒不支付两个孩子的生活费。经法院判决,王豪需每月支付抚养费共8000元。谁知,判决后,王豪提出上诉,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自己。这究竟是为什么?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思法)林敏(化名)觉得自己很命苦,自己没要任何名分,甘当“小三”,给富商王豪(化名)生了一双儿女。王豪虽然有钱,却抠得要命,对林敏娘仨不管不问,事后又将林敏告上了法庭,还想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小三”生的孩子,究竟应该归谁呢?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林敏胜诉。 甘当“小三”,生下孩子 其实,80后林敏曾经结过一次婚,还有一个儿子。但是因性格不合,2007年10月,林敏和前夫离婚,孩子判给了丈夫,林敏不用付抚养费,但是可以探望儿子。 2008年,林敏在厦门认识了大自己16岁的富商王豪,两个人的感情火速升温,王豪名下有3家公司,对林敏出手也很大方。年龄的差距不是大问题,关键是,王豪已经结婚,而且都有孙子了。王豪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家庭,但是又不舍得林敏。 “他这么爱我,没有名分也没关系。”林敏动心了,两个人开始非法同居。2009年1月,林敏为王豪生下女儿小芳(化名),一家三口还“其乐融融”地生活了一段时间。 富豪翻脸,还抢孩子 2012年6月,林敏又为王豪生下儿子小龙(化名)。但此时林敏和王豪的感情却面临危机,王豪对林敏母子三人越来越冷淡。小龙刚出生不久,林敏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四川老家生活,孩子也由自己的父母帮忙照顾。 “孩子是我生的,但是,无论怎样,你是他们的父亲!”令林敏感到气愤的是,王豪竟然拒不支付两个孩子的生活费。2013年1月,林敏将王豪告上了法庭,要求王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王豪需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8000元,一直到孩子独立生活。 谁知,判决后,王豪提出上诉,并且把林敏告上了法庭,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自己。理由是,自己经济条件宽裕,没有负担,具备较强的抚养能力,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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