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处罚很重企业切莫铤而走险 集美将检查
配合学校社会实践是否属于使用童工 读者:暑假到了,很多学校都会要求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企业配合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否属于使用童工? 劳动部门: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但是,首先,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能以单纯增加收入为目的;其次,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或经过学校批准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第三,这种劳动必须是未成年人力所能及,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不能是高危性、高强度体力劳动。 此外,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禁用童工规定 或应进行调整 海西晨报讯(记者 袁青青)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对于未满16周岁少年暑期打工这一现象,有不少家长认为,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也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16周岁”一刀切的做法越来越不合时宜。 张平表示,目前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往往时间很短,且流于形式,存在不足。那么,暑期这么长,孩子该如何度过?“如果不能用有益的活动拴住孩子的心,那么,假期的无聊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向不良行为靠拢,这样反而不好。” 张平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现有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调整: 1.重新确定年龄。可按民法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人,不得被任何企业等招聘;10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劳动者参与与其年龄、认识相适当的工作。 2.限制行业、岗位,并可考虑是否设立招用童工的许可。划分可招用童工的企业、单位,通过行政部门将一些简单的、适合未成年人从事的工作划分出来。可要求企业为未成年人在假期购买保险,以防范风险。 3.界定时间。未成年人可在寒暑假等假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体验社会。 |
- 2013-07-08买衣遭高价出售劣质服装 要不要举报上市公司童工?
- 2013-07-08某上市公司使用童工 纠结要不要举报?
- 2013-07-03美湖社区里的“老顽童工”演绎吉祥三宝
- 2013-06-13国际劳工组织呼吁家政工作中停止使用童工
- 2013-06-12关注世界无童工日:伊拉克童工问题令人担忧
- 2013-05-29童工猝死能警醒谁
- 2013-05-27广东东莞一14岁童工猝死于工厂宿舍 家属索赔1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