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拒付工人“救命钱” 法官调解遭“围攻”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杨长平 李欣)近日,在思明区何厝社区附近某工地,面对四十几名不明真相的贵州乡亲,思明法院执行法官罗彬不停地劝说:“工伤纠纷只要当事双方坐下来谈一谈,是完全可以解决的,请大家信任我们。”事情的缘起,要从一年多以前说起。 老乡因工伤结怨 胡三和陈四均来自贵州,一起来厦打拼。胡三年轻,脑子活,经常承包小工程,组织老乡一起完成。陈四年届五十,在建筑工地打零工。2011年底,胡三承包到某电信信号基站的建设工程,请陈四来帮忙。在施工中,陈四不慎摔到沟底,落下十级伤残。在支付5000元医疗预付款后,胡三觉得自己已“仁至义尽”,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陈四治疗费“断炊”,苦催未果,于是把胡三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作为雇主,胡三对陈四在工作中所受到的损失承担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判决胡三赔偿6万余元。在案件执行时,法官罗彬却遇到难题——胡三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对此,陈四提出质疑:“胡三做那么大的生意,怎么会没钱?一定是法院没有查清楚。” 鼓动老乡“围”法官 交流中,陈四的话点醒了罗彬:“胡三没有存钱的习惯,都是用现金跟我们结算,银行里当然没有余款。”会不会是胡三故意“装穷”,逃避赔偿义务?罗彬和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胡三家中探个究竟。等了一个小时后,胡三才回来,还纠集了数十名老乡,称要一起来评评理。围观老乡不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胡三的鼓动之下,将法官团团围住,喧哗不止。 “陈四摔伤的事情发生在工作期间,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虽然人声鼎沸,但罗彬还是从案情、法理入手,耐心进行解释。在了解前因后果之后,老乡们对陈四报以同情,劝说胡三履行赔偿。迫于舆论压力,胡三做出了让步:“你给我点时间筹款吧,我会想办法。” 化解心结老乡和好 两天后,陈四一早就跑来到法院,称胡三已收拾行装准备回贵州老家,要求罗彬马上拘留胡三直至他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胡三确实存在逃避执行的可能,罗彬立即打电话,要求他到庭。胡三到庭后,与陈四争执起来,吵得不可开交。 “于私于公,我觉得你都不应该逃避。于公,你是他的雇主,法律关系不是你想逃避就逃避得了的。于私,你们是老乡,老乡见老乡,应该有感情才是。”罗彬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当听到“老乡”这个词时,胡三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胡三说他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在罗彬的调解下,陈四接受了胡三提出的一次性支付五万元的和解方案。当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交接了钱款,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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