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屋顶触高压电被迫截肢 城中村变压器成晾晒场
城中村房屋拥挤,电杆林立,隐患不少。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彭菲)14岁的小军(化名)去年暑假在邻居家的屋顶上玩耍,不小心触碰到变压器,右前臂严重受损,最后不得不截肢。小军的父母把供电单位告上了法院。 日前,法院一审判决:供电单位承担55%的赔偿责任(折合赔偿52万元),以及2.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而小军的父母也需承担25%的损失;剩下的责任在于邻居家,但小军父母放弃对邻居主张权利,法院予以照准。 2012年7月9日傍晚,家住西林的小军和同伴在邻居家的平房屋顶上玩耍。小军要从屋顶爬下来,一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变压器。一万伏的高压电令小军全身多处受伤,右前臂不得不采取截肢手术。 小军的父母说,这次意外给一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经过鉴定,小军的假肢在18岁之前每4年要更换一次,随着年龄的增长还要多次进行疤痕矫形、松解手术。 小军的父母认为,该变压器地处菜市场,也是密集住宅区,电线杆离一层平房墙面的距离仅有90厘米,高压电线与屋顶最近距离也不过1.5米,平房楼顶的人很容易就触碰到变压器平台。因此,供电单位没有尽到防护和消除隐患的责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方认为小军攀爬的平房是违章建筑物,临近变压器;而且他们在事发前已经书面通知了平房的业主,要求其采取安全措施禁止人员上楼触及导线及电力设施。此外,变压器杆上事发前就设置有“高压危险,禁止攀爬”的警示标识。因此他们对小军的伤害没有过错。 法院认为,小军的父母任其独自到出事场所活动导致受到伤害,具有严重监护过失。而本案中的电力设施架设与民房建筑紧密毗邻,供电单位仅设置警示标识,而忽视了对于未成年人的防护效果;另一方面,对邻近建筑物责任人发出隐患消除通知书,责任人未整改,供电单位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再次,与电力设施毗邻的建筑物责任人,没有采取措施整改,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但因为小军父母不对其主张权利,依据“不诉不理”原则,法院予以照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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