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
刘晓静: 请问参保后,第二年需要重新登记还是自动就续保呢? [2013-07-18 09:32:00] 林副局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下一年度视同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无需重新登记。 [2013-07-18 09:34:00] 岑: 我今年7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听说政府有相关补贴。请问我现在要怎么更改我的参保信息? [2013-07-18 09:35:00] 林副局长: 城乡参保居民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年度扣费期前(每年11月30日之前)向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变更。办理变更信息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如下: 1、《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本人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变更为农村计生补助对象或残疾、低保人员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2013-07-18 09:37:00] 默默无闻: 请问参保后,每年是什么时候缴费,要如何缴费? [2013-07-18 09:38:00] 林副局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自然年度采用预缴方式,即每年12月至次年的2月为参保个人下一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期。(例:2011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进行扣费) 1、一卡通扣费:地税部门从12月起,直接从个人委托账户进行扣费,扣费未成功的,地税部门将连续扣费3个月至次年2月,3个月内均未成功缴费的个人,需持相关资料到地税柜台办理补缴; 2、居(村)委会代缴∶居(村)委会应于12月至次年2月及时办理缴费申报。 [2013-07-18 09:41:00] 傅先生: 听说地税部门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提供手机短信提醒服务,请问是否收费,短信会对未及时缴费进行提醒吗? [2013-07-18 09: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