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工头为讨工程款爬上27层塔吊 最终结清10多万欠款

xm.fjsen.com 2013-07-18 08:17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程午鹏 实习生 何炳进)自称3个月没拿到工程款,包工头和表弟爬上27层塔吊,讨要工程款。昨日下午3时许,事发新阳大桥海沧一端附近的工地。

这两名男子攀在塔吊驾驶室旁,双脚悬空,距离地面近90米。接警后,消防员和海沧新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经了解,爬上塔吊的两名男子分别姓李和耿,是表亲关系。李先生在工地当包工头,自称承包工程后,被拖欠多月工程款,仅靠刷信用卡支付工人工资;由于信用卡无法再透支,他讨要工程款未果,便带着表弟耿先生爬上塔吊,要求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民警多次通过手机联系塔吊上的李先生,劝他不要冲动。另一方面,民警让施工方与李先生协商工程款事宜。工地施工方表示正在筹集资金,但要核对清楚后,再交给李先生。下午5时许,李先生从塔吊上下来,但其表弟耿先生仍然留在塔吊上。经过协商,工地施工方与李先生结清了10多万元的工程款。下午6时许,耿先生从塔吊上下来。见两人安全“落地”,施救人员才离去。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