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台风天带来积水丢失车牌 捡来车牌卖一千合理吗?

xm.fjsen.com 2013-07-18 08:1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施先生

宋先生

林女士

吴女士

东南网7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巫芳 沈威 实习生 汤吉红)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台风来了,车子开到积水处,车牌不慎丢失,过后却有人举着你的车牌冲着你漫天要价,说是自己辛苦从积水里面捞出来的,是自己劳动所得。

这种做法合理吗?来看看读者们的讨论吧。网友七嘴八舌:

@期待19大:如果不是偷车牌,未尝不可,劳动报酬所得,也为车主解忧愁。

@R_ong:补办一张100多元,他们也不能黑太多,不然不如去车管所补办呢。

@翻脸比书快: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理所当然,但如果恶意索取就不合理了。

@霍Asia:报警,这是勒索钱财。

@双木成小林:车牌自己会掉?都是拆下来的吧?

街头采访

吴女士:“要价1000块,这不是讹人吗?太不合理了,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你应得的啊。”

宋先生:“合不合理得看他要价多少了,如果少于100块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跑趟车管所还是挺麻烦的,而且还要等好几天才能重新拿到车牌,也挺不方便的。但是如果他要的钱太多,就不行了。”

施先生:“他这不是违反道德标准吗?不管他要价多少,都是不应该的。而且,我们也不能说为图个方便,就接受这样的做法。这样子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的,我们不应该鼓励这种做法。”

林女士:“这种行为太不应该了吧。他自己去捞车牌,再找车主要钱,这是不对的。”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