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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建设与招生

xm.fjsen.com 2013-07-15 09:45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   2013年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及政府统筹的幼儿园)招生办法是什么? [2013-07-10 09:42:00]

湖里区丁副区长:

(一)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的年满3周岁(即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

幼儿园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2013年8月17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三)招生规模

各幼儿园的招生规模按照《2013年秋季湖里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执行。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幼儿园班生规模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四)招生程序

1.明确招生片区。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片区。

2.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张贴招生通告。

3.办理报名手续。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户口簿、产权证、免疫卡、健康卡、入园体检表;

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招生片区招生对象的确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确认儿童实际居住地以父(母)亲的户口和产权证为准。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7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2013-07-10 09:45:00]

主持人:   谢谢湖里区丁副区长的介绍。 [2013-07-10 09:46:00]

主持人:   下面,请集美区政府吴金平副区长介绍集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与招生情况。吴副区长,您好,请问集美区对学前教育发展有何规划? [2013-07-10 09:46:00]

集美区吴副区长:

近年来,集美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2011年,十届区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集美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规划(2011~2013年)》,其中规定:

第一,集美区将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整体工作,纳入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的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第二,在土地出让前,要求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建设标准、所有权属和建设时序要求,规划许可审批前要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公开出让土地内的幼儿园用地纳入建设项目一并挂牌,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建成后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交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举办公办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对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求限期整改;

第四,要求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配套幼儿园由政府转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用途;

第五,要求新建小学配套建设幼儿园,二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第六,结合村(居)委会改扩建办公楼,要求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幼儿园。

[2013-07-10 09:48:00]

责任编辑:卢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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