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户申请户未按规定缴交房款 限价房购买资格被取消
东南网7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昨天发布通知,因6户申请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交购房款及签订购房合同,被取消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表示,除有6户申请户未按规定时间缴交购房款被取消购房资格外,还有3户申请人已经办理退房、退款等手续,但尚未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手续,应于7月10日前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办理,逾期未办理的,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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