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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父母赶出家10多年不闻不问 不孝儿子不能享继承权

xm.fjsen.com 2013-07-09 07:19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而从1993年到2002年,王老汉多次急诊送医、住院治疗,王强也是从来不闻不问,王老汉的住院费和生活起居也都是大儿子王刚负担。

2002年,王老汉因病过世了。王强认为自己应该继承父亲溪岸路那套房产,但李老太觉得,自己和其他4个子女都可以继承老伴的房产,但是小儿子王强却无权继承,因为他实在太不孝。

判决:小儿子无继承权

思明区法院认为,讼争房产原为公房,后以王老汉的名义购买了房屋所有权,王老汉依法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王老汉死后并没有立遗嘱,讼争房产应由李老太及5个子女等额继承。

但是,李老太夫妇从1993年一直都是和王刚住在一起,诉讼房产也是大儿子出钱买的。王强作为成年人,有能力有条件,对王老汉未尽到基本的赡养义务,不再享有对房产的继承权。

为了让李老太颐养天年,李老太的3个女儿放弃了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经思明法院最终判决,诉讼房产由李老太和王刚继承,李老太享有5/6份额, 王刚享有1/6份额,王强则不享有该房产的继承权。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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