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7月15日起残疾人可凭证免费乘公共交通工具
今后,残疾人可凭相关证件免费乘车 东南网7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梁哈榕/文 陆军航/图)7月15日零时起,残疾人士持“二代残疾人证”,在厦门乘坐公交车、BRT、渡船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都将享受免费待遇。 昨天上午,厦门市残联召开新闻通气会,解答残疾人免费乘车相关问题。 凭二代残疾人证在厦可免费乘车 此次免费乘车的对象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这意味着,不仅仅是厦门本地的残疾人可享受免费乘车政策,外地来厦的残疾人只要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也可享受该惠民政策。 目前,残疾人在厦免费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各线市内公交车、BRT公交车以及轮渡渡船。根据操作细则,今后残疾人免费乘公交车、BRT、渡船时,应主动向驾驶员或BRT站点工作人员、轮渡工作人员,出示残疾人证。 市残联提醒残疾朋友,残疾人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残疾人应妥善保管“残疾人证”,确保证件完整,照片、文字、印章清晰可辨。 “关爱卡”8月起转为普通e通卡 以往厦门本市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虽享有优惠,但仍需交一定费用。如乘坐公交车等,有关部门专门为他们发放了优惠乘车卡——“关爱卡”。通过刷“关爱卡”,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每次交0.2元;乘坐BRT等也享有相应的优惠。据悉,去年共有8000多名残疾人办理了“关爱卡”。 由于7月15日起,持证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的费用都将减免,因此残疾人原先办理的优惠乘车卡——“关爱卡”,自2013年8月1日起将直接转为普通e通卡。易通卡公司不再办理关爱卡及其年审业务。 在此,有关部门提醒:残疾朋友的“关爱卡”,若卡内还有余额的,可到e通卡各刷卡网点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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