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府部门:整治"野导"应分清权责建立共管机制
“野导”成帮派严厉打击 几位资深民警表示,除了扰乱治安秩序外,“野导”的主要问题是“扰乱市场”和“无证”。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部门管辖,无证从事导游服务,发证方是旅游部门,亦当属旅游管辖;“野导”与商家勾结属工商管辖。 市打黑办明确表示,一旦这些“野导”被发现成帮成派,有形成势力违反社会治安等行为,打黑办与警方将坚决依照法律予以打击。 工商理清权责,加大处罚 “野导”到底该怎么管?一位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认为,首先权责要理清楚,该谁管谁管,如果无证的“野导”旅游部门不管,那工商部门完全也可以对无证无照的商家置之不理。“不好管是一回事,管不管是另外一回事。”,对于权责不清的问题,他说道。 其次是不好管的问题,目前对“野导”的处罚,一般是轻微的罚款或拘留,“惩罚手段太单薄”。他建议,能够从法律层面加大处罚力度,比如将屡教不改的“野导”和与“野导”勾结的商家列入黑名单,该禁止的禁止,该取缔的取缔,不让出租的就不能放任出租。 “讨论来讨论去,不如行动,行动才是王道。”这位执法人员说,最重要的是马上行动。 对于工商的职责,他介绍,近期工商部门查处了一例商家和正规导游勾结的案例。 市民献招 刘先生:现在鼓浪屿上居住的大部分不是本地居民了,都是那些外地人,其中很大一部分在从事“野导”。建议政府部门能从这方面入手,外来人员要住在鼓浪屿可以,但是不能当“野导”,只要一当“野导”,就马上赶出去。 王先生:我也是从事旅游行业的,“野导”问题主要是要切断他们的利益链,例如岛上的海味店给的回扣是10%-20%,烟酒店很多都是假的,金门高粱才几十元成本,他们可以卖很高,还有海鲜酒店的回扣。这些主要是工商部门监管,监管到位了没回扣,他们就没有生存空间了。 林先生:要治理“野导”问题,应该先从暂住证入手,如果是个人,就应该让房东负责,可以罚款、拘留等;如果是有公司的,就应该让其公司负责。 余先生:我认为“野导”是有组织的,属于非法组织,可以认定为黑社会组织,应该由警方去打击,搜寻不到证据,派一些便衣警察去寻找证据。 刘先生:由公安部门牵头查暂住证,并进行人员的登记,要是有人举报“野导”就能查到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应该怎么处罚?罚款1万到5万元这样他们就不敢;查清“野导”是否有利益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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