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目前有孤儿568人 散居孤儿养育费每月提高300元

2013-07-04 07:15:0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本月起孤儿养育标准提高 机构养1200元/月散居900元/月

海西晨报讯(记者 樊娟 通讯员 张贤日)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为满足厦门市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从7月1日起,厦门散居孤儿养育费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900元,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据悉,目前全市有孤儿568人,其中机构供养的有356人,散居的有212人。所谓散居孤儿,是散居在亲友家的孤儿,由民政部门按月给予养育费。

另外,厦门市福利中心、厦门市仙岳医院和同安皮肤病防治院等福利机构中政府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指老人、精神病人和麻风病人等,其生活费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目前厦门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有193人。

记者了解到,随着厦门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孤儿及政府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的生活费标准基本上每年都会有相应上涨,让这些孤儿和老人获得较好的照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