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安边防支队在清点缴获的毒品。
东南网7月2日讯(福建日报厦门观察记者 田圆 通讯员 厦公宣)6月26日是第26个“国际禁毒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人们总会格外关注一个话题,禁毒。然而,拒绝毒品、打击毒品犯罪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问题。从公安机关到社区,再到每一个人,都在进行不懈的努力。
“虽然是进去关了一两年,可却换了他的一辈子。”在采访过程中,一位民警在谈及吸毒人员的戒毒工作时,意味深长地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永远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让毒品犯罪无处可逃
今年4月底,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名外号“小马”的龙岩人有制造麻黄素(制造冰毒主要原料)技术,疑在厦开厂生产。在市公安局副局长姜建群的指示下,禁毒支队和集美公安分局联合展开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初步查明了以“小马”为首的一伙不法分子,以厦门灌口一家工贸公司为掩护,生产制毒原料麻黄素。此案经上报后被立为部督级案件。
5月24日上午,专案组在集美区西亭村湖内社、灌口一家工贸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等6名,并在集美区西亭村加工厂查获大量已经制成的麻黄素及大量易制毒化学药品和生产加工工具。目前,这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悉,这也是厦门市公安部门破获的首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案件。
日前,厦门市公安局发布了“扫毒害保平安”百日严打整治行动显著战果。数据显示,严打整治行动期间,通过缉毒“整体战”“阵地战”等手段,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88起,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指标的149%,同比上升136%;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82人,同比上升166%;缴获各类毒品15.4千克,极大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向社区延伸戒毒康复
吸毒人员在经过生理脱毒后,大多数人心瘾难戒,极有可能复吸,所以说,戒毒者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在惩治之后,接下来就是要帮助这类人群,重新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指出,把乡镇(街道、社区)政府作为基层开展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并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几种戒毒形式。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在厦门,社区戒毒已成为除强制戒毒以外的吸毒人员帮扶主阵地。
在梧村派出所辖区内的文屏社区内,吸毒人员较为密集,3年来,在社区登记在册的共有82名。每当一名戒毒人员从强制隔离戒毒等转为社区戒毒,民警就会陪同戒毒人员的家属,接他们出戒毒所。然后,由社区工作人员为戒毒人员建立康复档案。
梧村派出所教导员许世金告诉记者,戒毒人员复吸毒品,主要是因为难戒心瘾、社会歧视等原因,所以,在社区戒毒期间,民警们和社区会给予戒毒人员更多的照顾,家境困难的帮助申请低保,就业困难的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仅帮助戒毒人员培养适应社会的能力,更是为他们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
从青少年禁毒教育抓起
预防,永远比补救更明智更简单,所以,从青少年禁毒教育抓起,才能让他们逐渐意识到毒品危害性,才能避免受到毒品的侵害。
6月24日,厦门十中被授予“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这是目前全市第一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厦门十中的初中部,有三分之二的学生是外来员工子女。从2003年开始,学校就十分重视毒品预防教育,通过演讲比赛、预防毒品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防毒、拒毒意识。在今年首批全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的评选中,厦门十中作为厦门市唯一一所学校获此殊荣。当天,集美禁毒教育基地也落户厦门十中。图片浏览区、物品展示区、禁毒知识区、多媒体区、游戏区等5个区域,展出图片230多幅,将成为厦门市禁毒教育的又一理想场所。
一直以来,厦门很多学校也都在进行校园禁毒宣传。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文化,一直是厦门市开展禁毒工作的重点之一。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禁毒知识,不仅可以在学校内营造出人人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广大青少年还可将禁毒意识传播给家庭和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