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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要求儿媳偿还儿子医疗费 苦于缺乏有利证据

xm.fjsen.com 2013-06-29 07:28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公婆状告儿媳要求偿还儿子医疗费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 邬秀君 通讯员 思法)儿子因为肝癌去世了,70多岁的老刘夫妇将自己的儿媳小梅(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儿媳归还儿子生病期间两人支付的40多万元。

老刘夫妇的儿子阿翔和小梅2007年结婚。结婚还不到1年,阿翔就因为肝癌住院了。此后,阿翔前后住院11次。2009年10月12日,阿翔因病去世。

“这个儿媳太不像话,让我们心寒!”老刘夫妇说,小梅作为阿翔的妻子,不仅拿走了阿翔患病期间所有的工资收入,更没有看护照顾阿翔。“我们年龄这么大了,还要轮流照顾儿子,阿翔的治疗费和生活费用也全部都是我们出的,花了40多万啊!”老刘夫妇要求小梅偿还他们垫付的40多万元。

“这40多万元如果是你们出的,就拿出证据来!”小梅却否认这些费用是公婆支付的。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家庭成员间应当互相帮助。老刘夫妇垫付的40多万元属于小梅和阿翔的共同债务,因此在阿翔去世后,小梅负有偿还义务。

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老刘夫妇应当对该项债务进行举证,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小梅对此费用负有偿还义务,老刘夫妇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经一审判决,思明法院驳回了老刘夫妇的诉求。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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