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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也能在厦办护照 便民新政7月1日起实施

xm.fjsen.com 2013-06-28 16:17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新政

一、凡是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根据规定,本市户籍市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在厦门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该措施限定在31个一线城市实施(福建为厦门、福州),另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只能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福建为泉州)。

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三、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注:后两项措施全国各地均适用)

提醒

享受新政的居民在申请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另外,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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