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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梯几乎"零投保" 大多"高龄服役"事故频发

xm.fjsen.com 2013-06-28 16:24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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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电梯尚无一例强制报废 多数修修补补继续运行

厦门晚报讯(记者 陈毅彬)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三审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中,老旧电梯也被重点提及。根据该《草案》,老旧电梯若无改造、修理价值,电梯所有人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据了解,截至目前,厦门仍无一部老旧电梯被质监部门要求“强制报废”,多数都是修修补补后仍在继续运行。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物业单位没有主动向检测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从厦门市之前检测评估的50台老旧电梯情况看,不少已经进入“老年”阶段的电梯,其存在的问题不单单靠加强维保就能解决,其中不少需要大幅度更换主要部件,有的则最好是停用或更换。可这些老旧电梯往往“停不得”、“换不了”。

但这回提请三审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这也就是说,老旧电梯如果符合上述标准,就应当报废。如果该《草案》最终获得通过,老旧电梯强制报废就将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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